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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3 10:53:00 访问量: 来源:

根据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新建区土地利用总规划(2006-2020年)延续方案和城市建设规划,经临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该项目用地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铁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1、所在图幅:涉及H50G077030、H50G077031、H50G076031、H50G075031、H50G074031等5幅图。

2、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常丰村、连环村、蔓湖村、波汾村、塘头村、朱坊村,乐化镇徐邓村、黄墩村、乐化村(具体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常丰村闵家组,樵舍镇连环村周家组、曾家组、耀科组、梅岗组、赤岗组,樵舍镇蔓湖村畔支组,樵舍镇波汾村王子将组、鲤溪山组,樵舍镇塘头村塘头一组,樵舍镇朱坊村山溪李组、下松塘组;乐化镇徐邓村竹山组、湾上组、杨家汪组,徐家组、下邓组、上邓组、磨山组、朱家组,乐化镇黄墩村古城组、黄墩组、新村组、雷家组,乐化镇乐化村杨泗组、杨坊组等村小组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594.987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157.6365亩、旱地93.594亩、其他园地38.76亩、乔木林地48.327亩、竹林地2.832亩、灌木林地1.41亩、其他林地130.992亩、其它草地10.59亩、农村道路10.98亩、坑塘水面5.2635亩、沟渠15.8355亩、设施农用地13.32亩、田坎5.352亩、建设用地57.582亩、未利用地2.512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社保安置及货币安置。

七、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八、有关要求

1、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单位、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2、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3、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或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九、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6日。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  

联系地点:临空区儒乐湖大街333号                  临空区祥和四路360号

联系人员:杨瑛                                    李斯龙

联系电话:0791-87378828                           0791-87378800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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