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的需要,依据新建区土地利用总规划(2006-2020年)延续方案和集镇建设规划,经临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征收该批次用地地块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一)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昌临空经济区乐化镇徐邓村、黄墩村、乐化村具体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H50G077030、H50G077031、H50G076031等三个幅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南昌临空经济区乐化镇徐邓村、黄墩村、乐化村。(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14.4978公顷(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2.1155公顷、旱地4.0074公顷、林地6.7571公顷、坑塘水面0.1490公顷、农村道路0.1746公顷、沟渠0.0211公顷、田坎0.3681公顷、其他草地0.9050公顷(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社保安置及货币安置。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3日。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或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南昌市自然资源局临空分局
联系地点:临空区儒乐湖大街333号 临空区祥和四路360号
联系人员:罗小华 李斯龙
联系电话:0791-87376190 0791-87378800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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